三部委公布2017年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城市验收结果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2017年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城市验收结果的公示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住建部《关于开展2017年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城市终期验收和资金清算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17〕431号),国家发展改革委环资司、财政部经建司、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建司委托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组织有关专家,对各地报送的验收材料进行了复核,并根据复核结果组织了现场抽查。初步确定了通过验收和撤销的试点城市名单(附件)。
为发挥社会各界的监督作用,现将验收结果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6月2日-6日。公示期间如有质疑,请于公示期结束前将有关情况和证明材料传真或邮寄至三部委有关司局(来信请注明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
国家发展改革委环资司传真:010-68505594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38号
邮编:100824
财政部经建司传真:010-68552879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南三巷3号
邮编:100820
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建司传真:010-58933434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
邮编:100835
附件:
1、通过验收的试点城市名单
2、撤销的试点城市名单
国家发展改革委环资司
财政部经济建设司
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建司
2017年6月2日
附件1:
通过验收的试点城市名单
1、苏州市
2、西宁市
3、嘉兴市
4、南宁市
5、大连市
6、哈尔滨市
7、深圳市
8、北京市朝阳区
9、衡阳市
10、唐山市
11、长沙市
12、泰安市
13、常州市
14、大同市
15、聊城市
附件2:
撤销的试点城市名单
1、鄂尔多斯市
2、呼和浩特市
3、三明市
4、宁波市(主动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