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抗击疫情之时,却有人企图钻空子,发“疫情财”。日前,市人民检察院对一起哄抬防疫物资价格案件进行通报,四名犯罪嫌疑人以涉嫌非法经营罪被批准逮捕。
1月21日至1月26日,犯罪嫌疑人张某广、贾某秀实际经营的天津市旭润惠民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及下属7家药店,为牟取暴利,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恶意哄抬疫情防控急需的口罩、消毒液等防护用品价格,非法经营数额达137万余元,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犯罪嫌疑人苏某英为上述公司分公司负责人、肿瘤医院店店长,犯罪嫌疑人王某红为柳盛道店店长,两人分别在各自药店内负责高价销售各种类型口罩、消毒液等疫情防护用品。
公安机关立案后,津南区检察院第一时间派员介入案件侦查,全面了解案件情况,提出侦查取证意见。2月24日,公安津南分局向检察机关提请批准逮捕四名犯罪嫌疑人。当日,津南区检察院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张某广、贾某秀、苏某英、王某红以涉嫌非法经营罪批准逮捕。(津云新闻编辑刘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