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天津市交通运输委获悉,近期,本市持续加大出租车专项治理。2019年12月,我市交通运输执法部门依据《天津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处理出租汽车驾驶员各类违法违规行为333起,其中查处津E00××5驾驶员刘慧如、津E05××1驾驶员王春生等无证经营行为283起;津E01××1驾驶员阎晓骅等拒载或拒绝提供服务行为3起;津E09××2驾驶员翟风林等违法违规运营行为20起;津KY0××5驾驶员宋和平等私设运营设施8起;津E22××4驾驶员周汝先等不文明经营类19起,并依据其违法事实和相关法规对相对人进行了处罚。
“马上就要到春节了,我们将持续深化‘执法+信用+科技’综合管理手段,与公安、站区等部门建立常态化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对于违规易发、高发点位进行重点打击,对重点场站、繁华商街、旅游景点、夜间经济区、地铁站等重点区域周边加大巡查执法频次,确保百姓出行方便。”市交通运输委负责人表示。(津云新闻编辑孙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