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市纪委监委获悉,日前,经中共天津市委批准,中共天津市纪委监委对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区长孙涛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孙涛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造成恶劣影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反组织纪律,为他人在职工录用上谋取利益;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权为亲属谋取利益,纵容、默许亲属利用其职务影响谋取私利,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违反工作纪律,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不良影响;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孙涛身为党员领导干部,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为逃避惩处抹黑组织、混淆视听,对抗审查,造成恶劣影响;丧失党性原则,利用职务之便,为亲属、朋友谋利,大搞权钱交易,非法收受财物,给党的事业和形象造成严重危害,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情节严重、性质恶劣,应予严肃处理。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共天津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天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孙涛开除党籍处分;由天津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受贿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津云新闻编辑李松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