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晨时分,一名男青年在未取得驾驶证的情况下,醉酒驾驶机动车驶入高速公路。途中酒劲儿发作,男青年将车随意停在应急车道内进入梦乡。巡查至此的高速交警发现后,将其送进了拘留所。
1月2日凌晨5时许,公安交管高速公路一支队津静大队交警在津沧高速公路沿线巡查时,发现一辆尾部双闪灯处于开启状态的河北省号牌小客车在应急车道内停靠。由于其后方未摆放警示标志,涉嫌高速公路违法停车行为。
交警立即停车上前查看,发现车内驾驶人正在睡觉,他多次敲打车窗后,驾驶人才苏醒。车窗打开后,交警闻到一股浓烈酒气。通过对驾驶人董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确定当时其血液内酒精含量达到醉酒驾车标准。董某表示不能出示驾驶证,随后被交警带回交警津静大队接受进一步调查。
经调查取证,董某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且醉酒驾驶违法行为涉嫌危险驾驶罪。公安机关针对董某无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依法对其作出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董某于1月3日凌晨被送进拘留所。经抽血鉴定确认,董某当时血液内酒精含量为每百毫升82.4毫克,构成醉酒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涉嫌危险驾驶罪。除了行政拘留之外,董某还将因高速公路违停依法被处罚款200元,因无证驾驶机动车被处罚款1000元。(津云新闻编辑孙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