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从市高级人民法院获悉,南开法院已依法对被告人白某某等人恶势力犯罪集团,在百脑汇广场、颐高数码广场实施强迫交易、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进行了宣判,5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三年六个月至七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7年8月至2018年4月间,被告人白某某纠集张某、赵某某、郭某某、吴某等人,逐渐形成以白某某为首要分子,以张某、赵某某、郭某某、吴某等人为固定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并在百脑汇广场、颐高数码广场成立公司,在从事手机交易过程中多次实施强迫交易、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
被告人通过采用网络平台发布低价出售二手手机广告的方式诱惑被害人到店,在被害人按照网上所报的低价交付钱款后,被告人以手机需要“过户”“激活”等理由,诱骗被害人将手机卡交给销售人员予以扣留,后拿出事先制作的《合约机协议》,要求被害人签字,并一次性交付大额合约机年费。遭到拒绝后,被告人以不归还被害人已交付的钱款、手机、手机卡等进行言语威胁,聚众造势,恐吓被害人,迫使被害人高于市场价购买该公司出售的手机,从中牟利。被告人共计强迫交易作案27起(8起未遂),交易金额82337元,并在交易过程中,对被害人进行侮辱、谩骂、殴打,致被害人轻伤。(津云新闻编辑刘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