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交管部门通过官方微博中网民提供的线索,依法对一辆小客车在高速公路行车道内违法停车的行为,进行了及时查处。
“您在高速公路上违法停车的行为也太危险了吧!!强烈谴责!”11月9日上午,有网友@“天津交警”和“天津高速交警”官方微博,反映在津蓟高速公路沿线,一辆红色小客车突然在行车道内违法停车,险些导致交通事故。这位网友提供的信息,以及车辆行车记录仪拍摄的视频清晰显示,当时红色小客车的确停驶在高速公路行车道内,车后没有任何警示标志,包括网友的车在内,旁边飞速驶过的车辆不断,危险随时可能发生。
接到网友反映后,天津公安交管高速公路一支队交警,即通过微博私信和这位网友取得联系,核实情况后,由高速交警津蓟大队展开调查。按照网友反映的位置、时间,高速交警津蓟大队通过三级指挥平台的视频监控系统锁定了画面证据,确认号牌为蒙D1××5H的红色小客车,在津蓟高速公路25公里处违法停车的情况属实。11月11日下午,红色小客车驾驶人已到交警津蓟大队依法接受了处罚,并解释说当时是因为车辆发生故障所以才就地停车,但车内没有准备三角警告牌。因“在高速公路上车辆发生故障或交通事故后,不按规定设置警告标志”的违法行为,该车驾驶人依法被处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分。
“进网络”是公安交管部门开展交通安全宣传的重要手段之一,及时回应网民声音,根据网民提供的线索采取交管措施,以及宣传交通出行信息、交通安全知识,都是公安交管部门通过互联网推动交通管理工作的其中一方面。负责公安交管高速公路一支队官方微博运营工作的交警表示:“网友此次对高速公路违法停车行为的及时反映,表现出了对天津公安交管工作的支持和信任,对于网友反映的任何情况,我们都会尽力在第一时间予以回复和依法处理。”
据介绍,在本市高速交警的日常工作中,针对高速公路违法停车等交通违法行为,除了加强人力巡查之外,也在强化运用科技设施的管理效能,例如通过视频监控系统,交警会对划定范围内高速路面上的物体位置、大小、运动轨迹等进行自动智能分析、判断并跟踪记录,并通过电子警察的遥控摄像机对违法停车等行为自动抓拍,极大提高了高速交警对交通事件的响应速度,从而减少交通安全隐患。(津云新闻编辑孙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