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因犯诈骗罪被判缓刑,没想到,他在缓刑期间竟又行骗,以能够办理小区免费车位为由诈骗了市民付女士29.8万余元。日前,民警将男子抓获并对其依法刑事拘留。
去年年底,市民付女士打算在河东区鲁山道某小区买套房子。无意间听一个朋友说,有人可以争取到购房优惠,付女士经朋友介绍认识了这位有“门路”的孙某。孙某告诉她,最近购房无法获得优惠额度了,但是却可以为付女士争取到两个免费车位。付女士听后也很高兴,毕竟车位要是买也是一笔不小的费用。此时,孙某称,想要免费车位还是要走一个程序,需要付女士先支付两个车位共37.8万余元的费用,待办理完成后再将钱款退给付女士。之后,付女士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向孙某转账37.8万余元。一连过去好几个月,车位的事始终没有落实,退款也没有到位。在付女士的催问下,孙某始终以各种理由推脱,其间,孙某只退还了8万余元,之后便失去联系。付女士在多方联系找不到孙某的情况下,意识到自己被骗,于是报了警。
接警后,公安河东分局鲁山道派出所立即开展侦查。经查,犯罪嫌疑人孙某因犯诈骗罪正在缓刑执行期间,孙某称能为他人购房、买车位提供优惠纯属虚构,在固定相关证据后,办案民警于2019年12月1日依法将犯罪嫌疑人孙某传唤至派出所内接受审查。经审讯,犯罪嫌疑人孙某交代了诈骗29.8万余元并全部挥霍的犯罪事实,现其因涉嫌诈骗罪已被公安河东分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津云新闻编辑付勇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