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2020年元旦、春节期间管内治安秩序稳定,切实维护广大旅客合法权益和旅客运输秩序,严厉打击倒卖车票违法犯罪活动,天津铁路公安处自2019年12月1日至2020年2月18日,集中开展为期80天的打击倒票“猎鹰-2020”战役。截至目前已拘留4名违法人员。
霸占售票机刷票
12月13日16时20分,高女士来到天津站南售票处准备购买当日返回北京的车票。通过手机查询,高女士发现最近时间段已经没有天津站到北京南的城际车票。不久,一名约50岁左右的中年男子刘某上前搭讪,兜售去往北京南的车票。为了尽快返回北京,高女士便决定从刘某处购买车票。刘某将高女士介绍给同伙杨某,杨某要走高女士的身份证前往自动售票机买票,让高女士原地等候。
来到售票厅后,杨某长时间霸占自助售票机刷票,影响其他旅客购票。在刷到一张17时35分天津站至北京南的车票后,高女士在售票机上用微信扫码支付票款54.5元,取票后,杨某要求高女士支付50元好处费。高女士通过支付宝支付杨某50元好处费。随后,刘某、杨某被天津公安处的便衣民警查获。目前,两人因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被天津铁路公安处行政拘留7日。
黄牛倒票当场被抓
12月15日16时40分,旅客吴先生准备坐火车前往北京,在天津站北地下人工售票处准备询问车票情况,郭某上前搭讪称去北京的车票21时以后才有。吴先生着急回北京,便跟随郭某前去取票。郭某使用吴先生的身份信息在自助售票机上购得一张天津至塘沽的车票,11元票款由吴先生微信支付。郭某的同伙蓝某通过微信收取吴先生100元后,将一张当日C2222次天津至武清的车票出售给吴先生,票面价值15.5元,购票信息不是吴先生,而是一个叫宋某春的人。吴先生当即对车票信息表示质疑,蓝某称列车到武清站时可不必下车,直接坐到北京南,遮挡住票上“武清”二字由人工检票口出站。由于购买了塘沽的车票,吴先生在郭某的带领下,顺利使用本人身份证通过实名制进站闸机。随后,吴先生被郭某带至天津站13B检票口,在这里他看到了有类似情况的旅客陈女士和王先生——“黄牛”蓝某分别从陈女士、王先生处收取好处费100元和99元。检票时,蓝某避开工作人员,拿出准备好的购有电子票的3张身份证替吴先生、陈女士、王先生刷开检票闸机,三人刚一进站便被天津公安处便衣民警查获。
目前,蓝某、郭某因倒卖车票,被天津铁路公安处分别给予行政拘留10日和7日的处罚。(津云新闻编辑孙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