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交通事故后,按照常理应该先救助伤者并报警。但是,却总有极个别驾驶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责任,置伤者于不顾逃离现场。宁河交警通过连夜追查,历时38小时,成功破获一起因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交通肇事逃逸案。
12月11日19时许,公安宁河分局交警支队接到报警,在112国道小海北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肇事车辆与一辆人力三轮车相撞后逃离现场。宁河交警支队迅速派警赶赴现场后,勘查发现三轮车驾驶人已经死亡,且现场并未留下肇事车辆的相关碎片和相关物证,只有少量白色漆片。
由于案情重大,宁河交警支队迅速成立“12·11”事故专案组,并结合现场仅有的线索,围绕112国道一线开展走访调查,并第一时间调取案发地周边的监控录像。经过连夜的排查,最终办案民警将嫌疑锁定在一辆号牌为河北省的白色SUV上。“视频中,这辆白色SUV小轿车左前侧有明显的撞击痕迹,整个叶子板已经掀起,左前大灯也被撞掉了。可想而知当时的撞击力有多大。而且比较奇怪的一点是,大晚上该车驾驶人竟然还放下了遮光板,明显是为了躲避电子警察。”办案民警很肯定地说,一定就是这辆车。
确认肇事嫌疑车辆后,办案民警根据车辆号牌信息,开始排查开车的驾驶人。通过深入分析,发现宁河区俵口镇的杨某有重点涉案嫌疑。经过不断工作,12月13日上午,杨某到派出所投案,同时专案组在杨某住处将肇事车辆起获。至此,这起致人死亡交通肇事逃逸案,在民警的不断努力下,用时38小时成功告破。目前,杨某已被公安宁河分局依法刑事拘留,并立案调查,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津云新闻编辑孙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