漏检车多处改装上路 依法处罚没商量
发布时间:2019-11-09 16:58:56   来源:北方网法制   评论 参与

中控台、尾翼、排气、轮毂、车尾品牌标志全部被改装,且已处于漏检状态,这样一辆小客车上路行驶时,被宝坻交警依法查处。目前,公安交管部门正在充分利用大数据等科技手段,在全市范围内对“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及“逾期未检验”等交通违法行为开展严查行动。

10月29日10时许,公安宝坻分局交警支队收到智慧交管平台发出的预警信息,一辆处于逾期未检验状态的三菱牌小客车正沿钰华街行驶。收到布控指令后,属地交警大队立即成功拦截该车,交警在检查中发现,这辆车存在的交通违法行为还不只“漏检”这么简单。原来,该车车内的中控台,车外尾翼、排气装置、轮毂、车尾品牌标志都已被私自改装,其中改装最明显的就是车尾部分。现场观察,虽然该车整体外观明显破旧,却有一个“威武”的黑色尾翼,且后备厢盖上原本应是车辆品牌标志的中间位置,粘贴了“Supreme”一排白色字母。

因“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和“逾期未检验”两项交通违法行为,公安交管部门依法对该车驾驶人合并处400元罚款,驾驶证记3分。给爱车改装花钱又费心思,最终被罚款记分,且必须将车身整体恢复原状,驾驶人后悔莫及。

据了解,依法登记车身颜色和号牌等信息,是一辆机动车合法上路的前提,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构成违法行为。“具体来说,这类违法的表现形式一般包括改变已登记车身颜色,在车身喷涂、安装、粘贴文字、标识、图案,加装照明装置、尾翼、排气管、礼炮、立体装饰物、拆卸座椅等。”宝坻交警表示。对于上述违法情形,《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登记规定》等法律法规中均有明确规定,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恢复原状,并处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此外,凡是存在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及涉牌违法行为的车辆,公安交管部门将同时停办其相关业务,直至其予以整改并接受处罚。(津云新闻编辑孙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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