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但有人心存侥幸,喝酒还开车,为逃避处罚,戏精上身,企图混淆是非,最终被依法处理。
2019年4月的一天,犯罪嫌疑人刘某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与他人发生交通事故,后被交警依法查获。经检验,其每100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212.6毫克,事故中无人身伤害。在该案移送审查起诉后,承办检察官认为刘某某不能适用缓刑。在传唤过程中,刘某某行动自如、无身体异常,且坚持要求适用缓刑。
该案起诉至法院后,刘某某在领取起诉书时身体尚无异常,但在两次出庭时却突然不能自主行动了,且身带医疗护具、坐轮椅,上下楼均由护理人员抬行,并自述有颈椎病、脑出血的病症,却不提供任何病历材料。经有关医疗机构两次核实刘某某的病情,均显示刘某某身体状况良好。承办人面对突如其来的情况,冷静分析后认为刘某某属捏造病症,妄图逃避处罚,遂坚持原来的实刑量刑建议,不建议法庭对其适用缓刑。由于刘某某的无理取闹,案件审理延迟近3个月,司法资源被严重浪费,最终宝坻区人民法院采纳了宝坻区人民检察院的量刑建议,依法从重判决刘某某拘役2个月,并交付看守所执行。(津云新闻编辑李松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