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16日,滨海新区公安局古林派出所接公安交管部门移送的材料,在某小区门口发生酒驾事故。经进一步讯问,发现案情不仅存在酒驾情节,还存在另一方以“碰瓷”方式向他人敲诈勒索的行为。古林派出所曾多次接到移交的类似案件,当事人均从饭店喝酒后刚驾车就发生交通事故。民警判定,这些酒驾司机应该都是在饭店就被人盯上,并被蓄意制造车祸敲诈勒索。
为查清全部案情,滨海新区公安局抽调刑侦二大队、古林派出所精干警力成立专班,全力开展案件侦查。经比对同类案情、走访受害人、调阅大量监控视频,专案组发现多起以类似方式实施敲诈勒索的案件。在收集大量证据后,专案组决定收网,在相关部门的协助下,一举将该团伙2名涉案成员抓获。
经审讯,二人供述,在2017年至2018年间,他们先后在汽车租赁公司租来不同型号车辆,故意与酒驾司机驾驶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利用“碰瓷”方式在滨海新区作案5起、津南区作案1起、东丽区作案1起,共获得赃款30余万元。日前,该二javascript:void(0);人分别被滨海新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有期徒刑一年。(津云新闻编辑曲璐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