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法院集中宣判9起涉黑涉恶案件 110名被告人刑期从八年八个月至七个月不等
发布时间:2019-10-31 15:29:23   来源:北方网法制   评论 参与

昨日,市高级人民法院联合河东法院、红桥法院、宝坻法院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通报近日对9起涉黑涉恶案件110名被告人进行集中公开宣判的有关情况及全市法院扫黑除恶工作开展情况。据介绍,截至目前,全市法院共审结涉黑涉恶案件53件497人,其中,337人被判处没收财产或罚金刑,4人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此次集中宣判的涉黑涉恶案件,罪名涉及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抢劫罪、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刑期从八年八个月至七个月不等,109名被告人被并处罚金,形成了对黑恶势力犯罪的强大震慑。

市高院相关负责人介绍,防止黑恶势力死灰复燃、卷土重来,就要彻底摧毁其经济基础,市高院组织了专门力量,对“打财断血”进行调研,发现问题,提出解决方案,与公安、检察、司法行政等机关联合会签下发关于涉黑涉恶刑事案件财产处置工作的相关意见,进一步规范“打财断血”工作,彻底铲除黑恶势力的“供血”链条。(津云新闻编辑付勇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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