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2日,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联合河东法院、红桥法院、宝坻法院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通报近日对9起涉黑涉恶案件110名被告人进行集中公开宣判的有关情况及全市法院扫黑除恶工作开展情况。
据了解,这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天津法院组织开展的第5次集中宣判活动。截至目前,全市法院共审结涉黑涉恶案件53件497人,其中337人被判处没收财产或罚金,4人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此次集中宣判的涉黑涉恶案件,罪名涉及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抢劫罪、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刑期从八年八个月至七个月不等,109名被告人被并处罚金,形成了对犯罪的强大震慑,增强了人民群众安全感。
红桥宣判5起涉黑案
10月22日上午9时,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集中宣判了5起涉黑涉恶刑事案件,包括苑晓阳恶势力犯罪团伙敲诈勒索案,杨希等三人恶势力犯罪团伙敲诈勒索、非法拘禁案,陈大伟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抢劫、敲诈勒索案,孙梦琦等三人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抢劫、敲诈勒索案等12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至二年不等刑罚。(津云新闻编辑孙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