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神宗初年,大明帝国土地兼并逐渐加剧,朝廷开支逐步加大,赋役制度遭到破坏,致使国库空虚,国用不足,军用匾乏,边境危机自始至终也没有解决。解决重重危机的唯一办法就是富国强兵,富国的唯一出路就是在经济领域里大规模实行改革。赋役是封建国家最根本的经济制度,在国家经济衰竭,赋役废弛的背景下,张居正决定在全国范围内推行一条鞭法。一条鞭法并非张居正首创,在嘉靖年间既在部分地区实行,积累了一定的实践经验,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带动白银广泛使用,也为推行一条鞭法提供了有利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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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一条鞭法,就是把原来按土地和人丁分别征收的赋税和徭役合并为一,无论税粮,还是差役,都一律改为征银,差役由政府雇人充当,把差役转移到地亩之中,使一部分无地或少地农民,减轻一些丁役负担。这种按照地亩多少而纳税的赋税制度,使国家在不加赋的情况下,而增加赋税,同时又抑制兼并,减轻贫民的负担,是一项利国利民的措施。而这一新赋税方式能否切实贯彻,其关键就在于对土地的核实与清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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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万历九年(1581年)开始,长达三年之久的一场轰轰烈烈的清丈土地工作在全国范围内展开了。清丈土地,就是调查户口、田地,凡是农田、牧场以及废地等等都要从实丈量。其目的就是使广占民田的豪绅列强也来承担国家的赋役负担,从而一定程度上限制贫富不均、负担不平的现象,并达到增加国家税收之目的。
由于清丈土地触犯了大土地所有者的利益,所以,从一开始就面对强大的反对势力。一些宗室王公上书皇帝,要求罢免张居正,污蔑清丈土地是苛政。上疏皇上的同时,他们还在实际中坚决抵制清丈他们的土地。
面对如此强大的抵抗势力,张居正没有退却,他面奏皇上重申清丈之由,并对年仅16岁的神宗皇帝讲明,清丈土地、实行新的赋税制度,关系到富国强兵这一大事,对于国家来说是至关重要的。皇帝坚决支持张居正,当即下诏将带头反对的宗室俊槨废为庶人,削夺其族人宗禄。同时下令:“各地巡抚负责丈田均粮,如果有违背阻挠的,不分官宦、军民,都要依法重处。”皇帝的支持,保障了清丈工作的顺利进行。张居正通过考成法督促地方官依法清丈,违法者严惩不贷。
冲破重重阻力,张居正的改革终于获得了成功。本已混浊的官场政治变得清明起来,凋零衰竭的经济又重新走上了正轨。在张居正辅政的10年里,国库余银2000万两,这是一个不小的数字,可供政府使用10年。如此的成绩仅仅是10年之功,而且起步于一个入不数敷出的困窘局面,这不能不说是张居正的卓著所为。与此同时,军备也充实了,边境危机也得以缓解。
同时,一条鞭法对底层农民的影响非常深远。一方面,其通过大规模丈量土地,以地亩作为征收的基数,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税负不均的情况。同时,改变了由里正、粮正收取赋税的方式,官府直接对百姓,减少了中间环节,客观上减轻了负担。还有一点,就是原来承担的徭役可以折抵成银两,从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农民对土地的依赖,农民和地主的人身依附关系发生了动摇,对商品经济的发展起到了助推的作用。另一方面,由于缴税要用银子,农民需要先将粮食换成银子,容易造成银贵谷贱,中间商人趁机渔利,农民反遭盘剥。同时,收税时收的都是散碎银子,需要重新铸造,又加上火耗银之说,也演化成了敛财利器,祸害不浅。总的来说,一条鞭法顺应了时代的发展趋势,其利大于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