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3月份纳税申报截止日期延长一周
发布时间:2020-03-04 10:42:43   来源:人民网   评论 参与

人民网北京3月3日电 (许晓华)3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就为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提供财税政策支持有关情况举行发布会。会上,国家税务总局总审计师兼货物和劳务税司司长王道树表示,为助力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税务部门依法按程序两次延长了2月份的纳税申报期限。目前,除湖北省以外2月份纳税申报工作已经顺利结束,整个申报工作平稳有序。

王道树强调,对于受疫情影响较重而没有能够完成申报的少部分纳税人,还可以按照规定补办延期申报手续并同时办理纳税申报,税务总局已经布置各地税务机关及时予以受理,并且要落实好“四不”要求,即对这些纳税人不加收税款滞纳金、不给予行政处罚、不认定为非正常户、不调整纳税信用评价。

王道树表示,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为进一步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税务总局已经决定依法将3月份纳税申报期限向后延长一周,也就是说纳税申报的截止日期从3月16日延至3月23日,届时,对于仍属于疫情防控一级响应的地区,可以由省级税务局依法依规具体明确再适当延期的范围及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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