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电子眼”控烟须制度护航
发布时间:2019-12-16 14:27:24   来源:人民网   评论 参与

  □冯海宁(媒体人)

  本月起,深圳坪山区马峦街道试点“电子眼”控烟,通过在餐厅、商场、客运站、网吧、学校等禁烟区域安装监测器,实现“电子眼”24小时对违法吸烟进行监控,这一举措在国内属于首创。马峦街道相关负责人表示,试点成熟后,控烟“电子眼”有望在辖区内全面推广。(12月10日《羊城晚报》)

  近年来,我国不少城市控烟力度加大。不过,各地监督违法吸烟的方式仍比较传统,即主要依赖于公共场所工作人员和公众来监督。通常情况下,公众嫌举报麻烦就对违法吸烟视而不见,经营场所为了不得罪顾客,对包间等场所的吸烟行为也不太干预。深圳采用“电子眼”监督吸烟可弥补人力监督缺陷。这种控烟监测器类似于空气质量监测器,无论是传统卷烟还是电子烟,只要有害物质释放到空气中造成“爆表”,就会被监控后台发现。从弥补传统控烟手段不足、维护公众健康等角度来说,采用“电子眼”控烟不失为一个好办法。

  不过,采用这一技术控烟手段还有一些问题需要厘清。例如,餐厅等禁烟区域安装这种监测器,设备及安装成本由谁来买单?如果让经营场所自掏腰包安装,他们有可能不积极。再如,是强制安装还是建议安装?如果强制统一安装,恐怕需要法律授权。

  更重要的是,如何确保“电子眼”控烟不受干扰?众所周知,空气质量监测器在不少地方遭到破坏,有的给戴“口罩”,有的给喷水。经营场所或者某些违法吸烟者会不会为了不被发现,干扰“电子眼”?如果违规者采用某些手段避免监测器“爆表”,“电子眼”就会“瞎眼”。可见,推广“电子眼”控烟,还需要具体制度和反干扰措施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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