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辽宁省医保局获悉,辽宁省于15日零时起,在全省实施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25个国家组织联盟地区集中带量采购的常见药价格将全面下调,25个药品中选价与2018年同品种最低采购价相比,平均降幅59%,较大幅度减轻患者药费负担。
药品质优价廉,患者和医保资金支出均大幅度下降是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实施带来的最大红利。据辽宁省医保局介绍,辽宁省药品中选结果显示,25个药品中选价与2018年同品种最低采购价相比,平均降幅59%。按照2018年药品采购金额计算,药品采购资金预计从6.48亿下降到2.04亿,降幅为68.57%。
为了确保群众用得上中选药品,辽宁省还将健全公立医院的激励约束机制。辽宁省医保局将药品使用情况纳入医保协议管理,明确违约责任及处理方式;明确医保对同一通用名不同商品名的药品,按相同支付标准支付,引导参保人合理用药。
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将制定细则畅通中选药品优先采购和合理使用的政策通道,确保医疗机构不以费用控制、医疗机构用药品种规格数量限制、药事委员会审定等为由影响中选药品供应和使用;将中选药品纳入临床路径管理,制定用药指南,促进医疗机构科学合理用药。(记者李铮、王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