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3日从西藏自治区文化厅非物质文化遗产处获悉,日前西藏自治区官方下达相关批复,同意将该厅上报的172名传承人认定为第四批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以下简称:非遗传承人)。至此,西藏自治区级非遗传承人增至522人。
据悉,自2018年10月至2019年9月,西藏自治区全面开展了第四批自治区级非遗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推荐申报和评审工作。同时,按照法定评审程序,组织专家团队,以“公开、公平、公正”和回避原则,对推荐传承人的相关申报材料、影像资料,尤其对传承人的技艺特点、成就、传承谱系、实践经验以及从艺时间等进行了严格评审和审议,确定了推荐名单。
“我们将通过多种方式,派传承人到内地学习,加强交流,同时继续按相关培养计划开展工作,开阔他们的眼界,提高理论水平。”西藏自治区文化厅非物质文化遗产处处长吉吉告诉记者,为进一步加强西藏自治区非遗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队伍建设,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加入自治区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行列,形成完备合理的传承梯队,确保传承好、保护好、弘扬好、发展好优秀的传统文化。
另悉,自2019年7月,西藏自治区文化厅组织开展了第五批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推荐申报工作,将“藏族儿歌”等30个项目作为西藏自治区第五批国家级非遗代表性推荐项目进行了申报。目前,申报工作已圆满收官。(记者 贡桑拉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