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救助条件及标准1.在定点医院就诊的家庭困难患者(个人医疗费用在2000元以上的);2.一次性给于2000元的救助金;3.每人限救助一次。
二、提供资料1.申请表;2.申请人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为未成年的还需提供监护人身份证及户口本复印件(父母双方);3.困难证明(乡镇村委或街道社区出具的困难证明或低保证明);4.住院病案首页或门诊病历首页及手术记录(加盖医院公章);5.项目实施之后的医疗票据;6.患者银行卡或存折复印件。
三、申请办法通过县(区)红十字会或驻马店市眼科医院报名。符合条件的救助人员经由所在县(区)红十字会或驻马店市眼科医院领取并填写救助申请表,县(区)红十字会确认救助资格后,将报名材料报市红十字会审核。
四、救助流程(一)审核审批。根据申请人提交的申请表,由县、市红十字会负责审批审核。(二)公告公示。市红十字会审核通过后,在市红十字会网站(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三)救助实施。待公告公示无异议后,市红十字会将集中把救助金拨付至申请人账户;市红十字会负责跟踪随访救助对象,收集救助资料,建立救助档案。
五、联系方式驻马店市红十字会
联系人:张坤联系电话:03962396087
驻马店眼科医院联系人:李晓宏联系电话:18137556741
六、本方案由驻马店市红十字会负责解释。
“人道救助项目”救助情况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