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人都在看,点击右上角加"关注"】
近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2020年电力中长期合同签订工作的通知》,通知中明确要求:
1、抓紧签订2020年电力中长期合同,尽快在 2019年末或2020年初完成签订工作。2、努力实现电力中长期合同高比例签约,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市场主体电力中长期合同电量不低于上一年用电量95%或近三年的平均用电量。3、理顺电力中长期交易价格机制。各地应严格执行国家核定的输配电价,电力直接交易中电能量价格原则上采用顺价方式形成,即市场用户的用电价格由电能量价格、输配电价格、政府性基金及附加构成。4、未签合同市场主体不享有电力现货交易权利。未签订年度合同且连续3个月无新增中长期交易成交电量的售电公司、市场化电力用户,暂停当年后续月份现货交易申报(含被动接受现货价格)资格。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转载自售电星星,所发内容不代表本平台立场。全国能源信息平台联系电话:010-65367702,邮箱:hz@people-energy.com.cn,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金台西路2号人民日报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