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德璞资本:创业板融资大松绑,创业市场再迎一大利好
昨日,证监会表示拟对《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再融资规则进行修订。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其中,就明确提出拟取消创业板公开发行证券最近一期末资产负债率高于45%的条件;取消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连续2年盈利的条件。将创业板前次募集资金基本使用完毕,且使用进度和效果与披露情况基本一致由发行条件调整为信息披露要求。
“取消非公开发行连续2年盈利直接利好创新型新经济企业”。国内某券商投行相关负责人对界面新闻表示,而公开发行取消最近一期末资产负债率高于45%的条件,也是为了迎合新经济企业的特点。
“过去资产负债率不高的企业,原则上鼓励去借钱,而不应该通过再融资获取资金。这就与新经济企业特征不符合”。该负责人称,新经济企业普遍缺少固定资产,这类有形资产的缺失,使其通过银行借贷或发债相对困难。“此次改革也是为了匹配创业板市场创新企业较多的特征”。
新时代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潘向东也表示,此次针对创业板的再融资改革,可以拓宽创业板再融资服务的覆盖面,便于高科技企业融资,推动优质企业多元化融资,进一步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助推我国经济转型,实现经济增长的新旧动能转换。
除针对创业板再融资的改革外,当日证监会还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制度进行了优化,旨在支持上市公司引入战略投资者。
具体而言,上市公司董事会决议提前确定全部发行对象且为战略投资者等的,定价基准日可以为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日或者发行期首日;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定价和锁定机制,将发行价格不得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9折改为8折;将锁定期由现在的36个月和12个月分别缩短至18个月和6个月,且不适用减持规则的相关限制;将目前主板(中小板)、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对象数量由分别不超过10名和5名,统一调整为不超过35名。
“一切都是为了便利企业融资”,北京地区某券商投行人士表示,虽然过去锁定期为36个月和12个月,但叠加减持规则,战略投资者往往需要3-5年才能实现退出。另一方面,发行价格不得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9折,也意味着战略投资者将几乎以市价持有股票3-5年,极大的削弱了投资者积极性。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和锁定机制的调整,直接降低了相应的投资风险。
该投行人士还称,“定价基准日可以为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日或者发行期首日”的新规,也增加了再融资的灵活性,战略投资者可选定对自己最有利的定价基准日进行投融资活动。
“2017年再融资新规出台后,国内的再融资规模逐年减半,从原先的1-2万亿,缩减到现在的几千亿。我们还在测算具体的影响,但我个人认为,此轮改革后,市场规模暂时还不能恢复到2017年前的水平”。上述券商投行业务负责人则指出。
在对非公开发行股票定价和锁定机制进行调整的同时,证监会还适当延长了批文有效期,减少批文到期对上市公司融资产生的不利影响。
潘向东即表示,再融资的方式有很多,包括配股、增发、发行可转债等,每个方式都有自身的特点,在信息披露等方面的要求也不同,将再融资批文有效期从6月延长至12个月,可以方便上市公司选择发行方法,减少上市公司再融资的盲目性,合理匹配市场资金的供给和需求,改善市场效率。
对于“新老划断”问题,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常德鹏表示,修改后的再融资规则发布施行时,再融资申请已经取得核准批复的,适用修改之前的相关规则;尚未取得核准批复的,适用修改之后的新规则,上市公司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并更新申请文件后继续推进,其中已通过发审会审核的,不需重新提交发审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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