究竟要告谁,站在法院立案大厅的季某等人被问得一脸茫然——
检察院支持起诉索赔案圆满解决
2019年12月27日,在检察官的监督下,被告向季某等11人支付调解赔偿款。
正义网讯(通讯员葛东升 许靖)“这官司打得辛苦啊,幸亏检察机关帮忙,不然我们都不知道告谁,也不可能拿到这笔赔偿金!”2019年12月27日,拿到调解赔偿款的季某说。
从2010年起,季某等11人陆续来到江苏省靖江市区的一家服装商场工作,入职时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单位也未给他们缴纳社会保险。2019年3月,服装商场因经营不善倒闭,季某等11人失业,依法应享有的经济补偿金和养老保险损失赔偿也没了着落。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季某等人准备提起诉讼。可是究竟要告谁,站在法院立案大厅的季某等人被问得一脸茫然。原来季某等人工作的服装商场是一栋五层楼房,2012年以前,挂牌为“某百货公司”,2012年以后,又重新改了名称,但是这两个名称,均非登记的经营主体,不能作为被告。之后,季某等人想到通过经营地址调取登记商户来确定,结果让季某等人更加无助。工商信息反映,在服装商场的同一地址上,竟然登记注册了十多家商户,谁也不能确定哪一个才是真正的老板。就这样,季某等人在工商、法院等部门来来回回跑了几次,始终弄不清究竟该告谁。
在季某等人一筹莫展的时候,有人告诉他们检察机关可支持劳动者起诉,可以到靖江市检察院试一试。于是他们来到检察院递交了支持起诉申请书。
因该案涉及多数职工切身利益,靖江市检察院受理后,立即成立专门办案小组,启动调查程序,一是到工商部门调取服装商场地址上所有商户的工商登记内档,结合工人反映的老板为江阴人的零星线索,逐一核查,把被告范围限定在永源、永贸、永嘉等三家服装店;二是到银行调取三家单位的账户流水,再结合季某等人的银行账户进账情况,发现永源服装店自2012年起一直在为季某等人发放工资;三是结合之前调取的书证,进一步询问服装店楼管和进货员,最终确定季某等人实际的工作单位为永源服装店。然而,永源服装店在2019年4月就被注销了,其也不能作为起诉时的被告,因其系个体工商户,根据法律规定,经营者戴某可以作为被告。为保障起诉后程序能正常进行,检察官又到江阴调取了戴某的身份信息及财产状况。
固定了一系列证据之后,2019年9月,靖江市检察院依法向法院发出支持起诉意见书,提出根据劳动合同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永源服装店因停止营业而与季某等人终止劳动合同关系,应当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且长期未缴纳社会保险,导致数名职工已经无法自行补缴,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接到检察机关的支持起诉意见书后,法院当即受理该案,并迅速进入审理环节。戴某提出自己因经营失利后,经济状况也不宽裕,2019年12月12日,法院主持当事人双方进行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由戴某一次性向季某等11人支付各项费用4.0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