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云新闻讯 作为法官,38岁的胡亮无奈地撇着嘴,“我们平时总为别人主持正义,现在谁能为我们主持正义?”胡亮口中的“我们”,是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干警及其亲友,共322人。而他们想要的正义,则是对法院“站台”的322套出问题团购房,给出合理的解决方案。
2012年,金水区法院组织干警们团购房屋,每平米单价5600至5990元。322位干警或其亲友,每户缴纳30万元房屋首付款,开发商河南华之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之业公司”)开具收据。2014年,正在建设的房子,因土地性质并非住宅而突然停工。多年的追问,大家一直等待着土地性质变更,工地复工。
2019年9月底,该宗土地进入招拍挂程序,华之业公司没有出现,河南常绿卓屹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绿公司”)以底价拍得。322套团购房,8年等来了两套解决方案,购房者可以按照1:1比例退款,开发商会赔付预付购房款等额的资金占用费,或可以每平米补1万余元的差价继续购房。
法院成“临时售楼处”
团购房只给收据没合同
“为了解决我院大部分干警没有住房、在外租房的实际困难,经院长办公室扩大会议研究,并和河南华之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联系协调,河南华之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同意以团购价出售给我院房屋322套,每平方米底价5600元,其中150平方米房屋26套、120平方米房屋79套、90平方米房屋217套,本次团购房屋采取单位统一联系、干警自愿购买的原则。”
2012年金水区法院的团购房方案
2012年7月31日,金水区法院张贴的这张“房屋团购方案”,成了法院干警们热议的话题。团购的房屋位于金水区东风路与东明路交叉口南侧约50米的道路西侧,旁边就是东风渠,两岸环境优美,全市首屈一指,最关键的一点是价格划算。“当时周边都是7000左右一平方米,根据楼层不同,我们团购的价格最低的5600,最高的5990。”胡亮说。
谁能买多少平方米的房,法院也按照职级高低分成了3个档次:院领导及院原党组成员能团购150平方米左右的房子,院在职正副庭长能买120平方米左右,院在册一般干警能买90平方米左右。无论房子面积大小,首付款每套均为30万元,待房屋结顶时150平方米和120平方米房屋再交20万元,90平方米的房屋再交10万元,所有尾款在房屋交付时付清。
2012年团购时华之业公司的户型图
团购时间从当年的8月1日到10日,时间很短,而且开发商采取先交款先选房的办法,一时激起了干警们争先恐后交钱的“盛况”,“我们北楼3楼放着小区的沙盘,5楼单独一间房给华之业公司财务用,屋里放着楼盘的宣传板,现场收钱开收据,交钱的人多忙不过来,院里安排干警帮忙,法院成了临时售楼处。”回忆当时买房的场景,胡亮说,“当时像我这么大岁数的人,正是张罗着买房的时候。我当时借遍了亲戚朋友,凑了30万,借钱需要时间,我的号比较靠后。”
当年华之业的宣传板
房子盖三四层突然停工
土地性质存在问题
参与团购买房的不只有像胡亮一样的在职人员,还有法院退休人员,或者占用无需买房干警指标的亲戚朋友。按照华之业公司介绍,团购房的项目建筑为多层和小高层,总户数534户,停车位345个。而除了法院干警的322套团购房外,还有一部分购房者是托关系直接找开发商买房。
购买者们交纳首付款后,都得到了一张华之业公司开具的粉色收据,收据中收款事由写着“意向金”。8年前拿到收据时,戴新翎就心有余悸,“明明方案里是首付款,为什么票据上写意向金?我问财务,财务说开发商规定这么写。”戴新翎占用了2个法院朋友的名额,买了两套团购房,想着儿子结婚后,和自己都住在一个小区。
买房时给的票据
戴新翎说,当时也有人提出要看华之业公司对团购房土地开发的证照,但最后却不了了之,“当时我们是收据,但是法院和华之业有协议,我们很多人都去现场看了要开发的地,没觉得有什么问题,大家都想法院组织买的团购房,谁敢骗法院啊?应该不能有问题。”
2013年,华之业公司开始动工,一年后,地下两层地上一二层已初具规模,但到了2014年夏天,建设却戛然而止,“我们从土地局打听才知道,这块土地性质是教育用地,根本不是住宅,而且土地根本没走招拍挂程序,也就是说华之业根本没拿到土地,就收了法院干警近1亿元,空手套白狼。”胡亮说。
省里回复进入招挂牌流程
原开发商却未参与竞拍
出现问题后,不少干警前去询问法院领导,每次问起,领导的回复都是“正在变更土地性质”、“等一等”之类的话。“我们知道,变更土地性质需要时间,但没想到一等就5年。”戴新翎说,“我买房子时我儿子没结婚,现在我儿子结婚了,我孙子都3岁了,这房子还没见到呢!”
一直等不到结果,2019年7月23日,有人将情况发到了网络上,不到一个月,8月13日,河南省回复组对金水区法院团购房情况进行了回复。
回复中说明,该项目土地面积为16546平方米,其中建设用地面积为15094平方米,约合22.64亩,土地性质为教育用地。2013年6月郑州市人民政府召开规划联审联批会议,同意将该地块教育用地性质确定为二类居住用地。2015年4月,该项目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下发,同年6月,郑州市金水区国土资源局通过该项目宗地收购方案,同年7月21日,郑州市土地管理委员会原则同意该项目宗地收购方案,按照《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国有土地收购补偿办法的通知(郑政〔2011〕32号)》规定进行收购补偿。
但2天后的2015年7月23日,郑州市人民政府下发《关于印发郑州市国有土地收购补偿办法补充规定的通知(郑政文〔2015〕151号)》文件,该文件与(郑政〔2011〕32号)文件有巨大变化,故该项目宗地收购方案全部需要重新整理,所有程序需要重新进行申报。
新一轮申报经过了4年,至2019年3月,签订国有土地收购合同后,该宗土地收购工作全部完成。2019年6月18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召开局业务会,原则同意该项目土地出让方案。
“该项目土地出让方案还需郑州市人民政府召开土地联审联批大会通过,该宗地即进入土地招拍挂环节,开发商将会按照招拍挂程序取得该宗土地。预计该宗土地招拍挂开始时间为2019年8月中旬,取得土地时间为2019年9月底。”这句回复中的话,让大家看到了新的希望,有人密切关注招拍挂,有人开始从华之业公司打听情况。
“拍前我们给华之业打电话,华之业领导说让我们放心,他们一定去拍,而且已经跟其他几个要竞拍的公司打了招呼,不会被别人拍走,跟我们口头保证,百分百能拿到地。”戴新翎说,让大家意外的是,竞拍当天,华之业公司却没有出现,“后来我们问,他们又说资金不够,想着这次能流拍,下次底价降低后再拍。”
地块诉前保全后被查封
想起诉却无法立案
2019年9月11日,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网上挂牌的方式出让该地块使用权,起始价为29924万元。虽然华之业公司没有参加竞拍,但并没有影响这宗土地的拍卖。10月24日,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挂牌出让结果公示显示:“竞得人为河南常绿卓屹置业有限公司,成交价29924万元。”
团购房所在地块2019年9月被常绿公司底价拍得
2019年10月29日,常绿公司取得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看到消息后,手握团购房的人们开始不淡定了,“原来是一直等,总想着华之业再复工,但现在房子没建成,地也飞了。”胡亮说,大家也考虑诉诸法律,但法院内部给在职员工的压力很大,“从出问题到现在,法院给我们压力很大,所以在职的都不敢说话,只能让不在职的去工地看着,避免常绿进场。”胡亮说。
王冬霞的团购房占用的是法院亲戚的名额,现在亲戚已经退休,她的顾及会少一些。11月8日,她和另一位占用亲戚名额的购房者一起到金水区法院申请诉前保全,随后涉事地块被查封三年。12月8日,二人带齐了手续又来到金水区法院,每人交纳5000元后申请立案,第二天她得到立案不成功的消息又前往郑州中院,“说有专门的人负责立案,会解决,就把我们打发回来了。过了没几天,我接到金水区法院立案庭通知,说立不了,让我去外地。”
虽然现在涉事地块周围已经张贴了封条和查封通知,但为了时刻看住工地,11月11日,不少购房者自愿每人缴纳了500元,以每个月3000元的工资雇佣了8位保安,吃住都在工地。
退款或原价3倍购房
解决方案“难接受”
一份2019年11月,常绿公司和华之业公司签订的协议书约定,常绿公司对目标对块进行独立开发,独立运营,独立销售,与华之业公司无关;鉴于华之业公司对项目地块进行了拆迁、安置,并进行了投入,常绿公司返还土地出让金及在建工程款共计8346万元;常绿公司同意支付华之业公司投资款、地面附属物拆迁补偿款共计1.8亿元。
近一个月里,给出了两套解决方案。“第一套是按照1:1比例退款,赔付我们预付购房款等额的资金占用费,也就是先给30万,然后开盘3-6个月里再把我们之前交的那30万返还;第二套方案是按照每平方米16000元补差价,这是原来价格的3倍!最开始说13000多一平方米补差价,后来涨到过接近2万,现在又说是16000。”戴新翎说,这样的解决方案,绝大多数人都无法认同,“现在周边房子单价都一万六七,原来60万买套房,现在能买下来吗?这8年时间是开发商耽误的,为什么让我们买单?”
原开发商不见踪影 新开发商不发声
为了多方了解情况,2019年12月30日,记者来到华之业公司地址金水区经三路68号的一处写字楼,华之业公司注册的楼层内还能够看到公司的广告,虽然颜色有些泛白,但宣传语“创中原之大业鼎时代之光华”、“尊重所有人,就是尊重自己……”的宣传语还是清晰可见。但华之业原本的办公地点已经成了其他公司,写字楼招商处的工作人员说,华之业已经搬走有四五年之久。
企查查中显示,与华之业公司有关的法律判决文书有22条,案由包括民间借贷纠纷、合同纠纷等。记者拨通了华之业公司的公开电话,但无法接通,随后记者拨通辗转得来的华之业股东刘波的电话,仍始终无人接听。
据公开资料显示,常绿公司成立于2019年8月27日,办公地点变更后,就在涉事地块一路之隔的某小区内。2019年12月30日下午,记者来到常绿公司,但当得知记者身份后,一名工作人员马上表示领导不在,再三追问下,工作人员均表示无法提供任何联系方式。
金水区法院暂未回应
2019年12月31日,津云记者联系了金水区人民法院。
对于当年区法院与开发商之间的协议,为何王冬霞等人未立案成功等情况,金水区人民法院工作人员表示会请示领导后回复。截至记者发稿前,还没有接到法院的任何回复。(应受访者要求,文中部分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