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付被提高购房者无力付款退房被拒 渭南富力城售楼部:可走商贷
发布时间:2019-12-25 11:09:38   来源:东方头条   评论 参与

近日,王先生反映,今年9月30在渭南富力城楼盘购买一套精装商品房,按约定交了30%的首付,剩余46万尾款用公积金贷款。但12月11日却突然被告异地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需提高至50%,但王先生并没有更多现金进行支付,提出退房被拒。

首付款提高至50%

购房者退房被拒

提起近期购房的经历,王先生非常生气,今年9月30日在渭南富力城楼盘购买一套商品房,并签订了认购书,首付20万也在10月初交了,按揭贷款金额为46万元。“当时置业顾问就说可以公积金贷款,渭南地区公积金最多能贷50万,因我单位都正常足额缴费,想着贷46万元问题应该不大。如果审批后不能足额拿到46万贷款,差额部分我会想办法补齐。没想到12月11日接到售楼部置业顾问电话,对方称按渭南最新政策,异地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为50%,需要补交。”王先生说。

王先生查询了渭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发现最新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操作细则》于2019年8月12日发布,其中规定精装修房屋和房价明显高于本地区市场平均水平的房屋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50%。政策是8月发布,而购房是9月底,王先生质疑:“为何购房时置业顾问从未提及异地公积金贷款首付50%的事,是故意隐瞒还是压根不清楚?为何到12月才告知客户?”

“对于这一系列疑问,我的置业顾问说,异地贷款首付50%她也是刚知道此事,接到财务室通知后就赶紧给我通知,但最终还是要以公积金政策为准。我说我没有多余的钱支付剩余的20%首付,对方建议我改商业贷款,但商业贷款利率高,我不愿用商业贷款,我提出退款,但对方坚持不能退。”王先生说,政策早就出了,销售人员却不知道,对方未及时将政策传达给客户,过错方在对方,提出退房诉求不过分。

王先生表示,若销售人员一开始就说明异地公积金需支付50%首付,因预算有限,肯定不会购买富力城楼盘精装房。现在不退房,首付又凑不齐,商业贷款利率又高,真不知道咋办了!

置业顾问称只能以公积金政策为准

记者从渭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查询《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操作细则》,其中规定“精装修房屋和房价明显高于本地区市场平均水平的房屋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50%”,操作细则发布日期为2019年8月12日。

而在王先生与富力城售楼部置业顾问12月11日的通话录音中,置业顾问明确告诉王先生,9月渭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曾到售楼部做培训,但当时并没明确说按细则中首付比例规定收费,只是说贷款最多不超50万。置业顾问说这个首付比例规定也是刚知道,目前只能以公积金政策为准。

“我咨询渭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说政策8月就出了,我的问题只能找开发商协商解决。”王先生说。

王先生的认购书显示,付款方式为公积金组合贷款方式,装修标准是精装修,金额为66.3588万,首付款于10月12日交付。认购书盖有渭南富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公章,日期为2019年9月30日。

售楼部称认购时已说明

不退房建议走商贷

对此,渭南富力城售楼部一负责人表示,渭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是8月出台的,经了解,9月底王先生认购时置业顾问已把渭南相关政策给说明了,楼房主体封顶时才会为客户办理公积金贷款,未办前先交30%,等到公积金中心审批贷款额度后,若贷款额度未及预期,不足部分都需补交到首付内。楼盘房源认购不退不换不更名,目前王先生公积金贷款还没开始审批,若王先生无法支付剩余20%首付,建议走商业贷款。

12月24日,王先生说,上周又去售楼部询问能否退房或保持原首付比例,但没见到相关负责人。“我又打电话给12345渭南政府服务热线,工作人员称跟我类似情况的业主比较多,处理结果让我再等等。” 记者 唐保虎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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