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郑州交警一大队持续组织警力整治交通违法,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12月4日,郑州交警一大队从11月份查处的酒驾醉驾违法案例中选取部分典型案例予以曝光,警示广大交通参与者要知敬畏、守规则,安全文明出行。
11月21日23时30分许,张某某(男,44岁,河南郑州人)醉酒后驾驶豫AS**27号黑色小型轿车沿农业路立交桥由西向东行驶至中州大道南下桥口处时,与其右侧同向行驶的小型轿车发生刮擦,造成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交通事故。
事故发生后张某某驾车离开现场,后被执勤民警查获。经酒精呼吸测试,结果显示张某某酒精呼吸测试值196mg/100ml,后经郑州市公安局交通事故鉴定所鉴定,张某某血液中血醇含量为243.58mg/100ml,已构成醉酒后以危险方式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
据张某某交待,当晚20时30许,其首先在家吃饭时喝了约三两白酒,在22时许,应朋友邀约在饭店又喝了约二两白酒,随后驾车打算送朋友回家,不料在途中看见有民警查酒驾,心里一慌,向右侧打了把方向,与同方向行驶的一辆轿车发生刮擦,随后被执勤民警查获。
民警进一步核实发现,张某某驾驶证处吊销状态。原来,张某某曾于2019年4月10日在郑州市京广路因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郑州交警查处,驾驶证被公安机关吊销。因正处取保候审状态,加之再次醉酒驾驶违法,张某某将面临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