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交警针对酒驾展开一系列打击行动,昌平交通支队一改过去晚上开展夜查居多的常规做法,针对很多司机头天晚上喝大酒次日驾车上路的违法行为开展了"早查"行动。
早上6点多,昌平交通支队马池口大队的交警们顶着初冬的寒冷展开了早查。
在早查的过程中,交警拦下了司机杨某,杨某正驾车带着妻子一起去上班,没想到一出家门就遇到了交警,经过初检他体内含有酒精。
杨某告诉交警自己是昨天晚上喝的酒,自己万万没想到经过一夜,还能被交警检查出体内含有酒精。
经过呼吸式酒精检测,杨某的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为93,隔了夜还达到了醉驾标准。
杨某面对镜头也很无奈,自己朋友的孩子准备办婚宴,前一天试吃,自己想喝两口助助兴,没想到得此结果。
杨某说,自己开了近30年的车,是一名职业司机,年年被评为优秀员工,可是这次真的是大意了。
杨某的事儿刚处理完没一会,交警又查获了一名司机吴某,他一出现身上伴随着满身酒气。
经过检测,吴某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为53毫克,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吴某说昨天晚上和朋友聚会到十二点,喝了四两白酒。说是隔夜酒,可是往往喝酒距离开车不过七八个小时,在酒精的作用下,自身和他人的安全都无法保证。
不久后,交警早查又查获了第三个人,司机李某说自己是第二次被查。
上一次李某说自己被查酒驾是每百毫升血液中含有酒精26毫克,这一次经过检测数值为2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规定,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两年之内不得重新考取机动车驾驶证。
当天,杨某因为抽血检测未到达到醉酒标准,杨某跟吴某被处以罚款1500、记12分、暂扣驾照半年的处罚;李某因为二次酒驾被拘留10天,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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