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新闻网讯(记者寇莉苹)10月29日下午5时许,宁夏公安厅交通管理局三大队民警在执行日常巡逻任务时,发现宁东北收费站往银川方向匝道内有一辆无牌电动车正在路上行驶。此时过往车辆一辆辆呼啸而过,电动车在车流中左右摇摆,情况十分危险。
民警立刻通过喊话器指示电动车靠边停车,确认安全后下车进行检查,发现电动车竟然是由一名老人驾驶;随后在民警的指示下,老人驾驶电动车跟随警车驶离了高速公路。
经过询问,老人在宁东某工地找到一份工作,便驾驶者自己改装的电动车准备去工地干活,但是却在途中迷路,正在迷茫时发现了宁东北收费站的牌子,以为能通过这里前往宁东,便从不顾收费站工作人员拦截,从入口的空隙驶入了高速公路;当老人发现自己在高速公路时十分紧张,又不知道应该往哪里走,便一直向前行驶找出口,还好被民警发现及时带离高速公路。
经过检查发现,老人将一辆老年代步车改装成了自制“房车”,平时在工地干活就睡在这辆“房车”里。民警告知老人电动车驶入高速公路的危险性,对老人进行了批评教育,老人也承认了自己的错误,表示以后不再强闯高速公路。
高速交警提示:电动车属于非机动车,速度远远低于机动车辆,更不能在高速公路行驶,一旦在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故,后果不堪设想;同时,私自大幅度改装电动车属于违法行为,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遵守交通法规,共创和谐交通环境!